昨日,代理律師(右)在法官面前將欠款還給老李(中)。 重慶晨報記者 甘俠義 攝
  聽說被納入“失信黑名單”不能買飛機票,一名老賴急了,履行了19餘萬元的賠償款。昨天,江北區法院執行局,失去左眼的老李終於拿到了19餘萬元賠償款。
  老石匠一直沒拿到賠償
  59歲的李輝是綦江人,一直在重慶各個工地打工。2011年7月,老李進入江北某工地當石匠,但並沒與這家建築勞務公司簽訂書面合同,工資按每天130元計算。同年9月,老李在工作時不幸被模板砸傷左眼。
  工地現場負責人安排老李在附近藥店消炎治療,但多天未愈,病情加重。2012年1月,老李傷勢惡化,將左眼切除。同年經璧山人社局認定,老李的情況屬於工傷,傷情被鑒定診斷為五級傷殘和適合配置假眼。
  由於該勞務公司拒絕支付醫療費和賠償款,老李將勞務公司告上法庭。2013年11月,江北區法院一審判決,該勞務公司賠償老李傷殘補助金、醫療補助金、就業補助金等款項共計19餘萬元。
  被告提起上訴。今年5月,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。但勞務公司卻玩起了失蹤。
  單月流水千萬賬上卻沒錢
  6月23日,索要無門的老李向江北法院執行局申請立案。執行法官李樹明向該公司的法人張志偉寄出了執行通知書及傳票,仍石沉大海。通過查詢該公司的財產信息,以及用各種方式聯繫,這家註冊地在璧山的公司均未回應。
  李樹明也瞭解到,農民工老李生活非常困難,一定要儘快為他討回賠償款。7月7日,李樹明來到璧山,凍結了該公司的賬戶。“這家公司完全是有履行能力的。”李樹明說,該公司單月的流水在千萬元以上,但資金不在賬戶上停留超過一天,凍結之後賬戶上沒有餘額。
  當天,李樹明找到了該公司的辦公地點,張貼了執行通知書。但他認為,儘管凍結了賬戶,對方仍有可能拒不履行。7月8日,李樹明將公司法人張志偉納入了“失信黑名單”,並將決定書寄給了對方。
  聽到不能坐飛機馬上還錢
  沒想到,這招奏了效,7月10日,張志偉主動給執行法官李樹明打來電話。“最高法發了消息的喲,被納入‘黑名單’後,買不到飛機票哦,火車也不能坐軟卧喲....。.”李樹明進一步告知張志偉。聽了這個消息,張志偉更緊張了:“錢我馬上湊齊就還,還是不要把我拉進‘黑名單’喲。”
  昨天下午兩點,張志偉的代理律師趕到江北法院執行局,辦理了相關手續,準備將賠償款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給老李。老李卻說:“直接轉給我,我不放心哦,先轉到你們法院賬上再給我嘛。”
  李樹明耐心解釋:“老人家,轉給法院再給你要走很多程序喲,最快也要3個星期才能到你賬上。”最後,在執行法院的見證下,老李終於收到了賠償款,他說:“多虧了你們,我各人要不回來錢。”
  代理律師也多次給執行法官說:“快點把張志偉從黑名單中刪除,不然飛機都坐不到。”執行法官李樹明表示,會儘快解凍賬戶和把張志偉從“失信黑名單”中刪除。
  (文中人物除執行法官外均系化名)
  重慶晨報記者 陳翔
(原標題:老賴上黑名單不能買機票 趕緊還債19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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